重庆市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(教育部门):点击查看原文
【资料图】
收费标准
(一)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
办学等级 | 办学形式 | 收费标准 |
一级幼儿园 | 全日制 | 600元/生·月 |
二级幼儿园 | 全日制 | 500元/生·月 |
三级幼儿园 | 全日制 | 400元/生·月 |
未定级或未达等级 | 全日制 | 200元/生·月 |
备注 | 1.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,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%收取; 2.寄宿制(含住宿费)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%; 3.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%。 |